昆明市普照水质净化厂工程、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倪家营水质净化厂不动产权证代办第三方服务
竞争性磋商公告
1、磋商条件
因昆明市普照水质净化厂工程、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倪家营水质净化厂不动产权证代办第三方服务的工作需要,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水务有限公司拟对“昆明市普照水质净化厂工程、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倪家营水质净化厂不动产权证代办第三方服务”组织进行竞争性磋商,特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单位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
2、项目概况及磋商范围
2.1、项目名称:昆明市普照水质净化厂工程、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倪家营水质净化厂不动产权证代办第三方服务。
2.2、竞争性磋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昆明市普照水质净化厂工程、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倪家营水质净化厂包括控制测量、档案查询、房产测绘、楼盘搭建、不动产权籍调查、不动产测量、不动产登记等工作。
2.3、服务周期要求: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全部服务完成为止,具体的时间以招标人每次下发的工作任务为准。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标准及规范,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效,并通过相关部门报批审查。
2.5、标段划分:本项目设置一个标段。
2.6、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3、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磋商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材料。
3.2、资质要求:磋商申请人须具备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含乙级)及以上(业务范围必须包括不动产测绘),且资质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3.3、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测绘(或测量)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或国家注册测绘师资格;是本单位在职职工(提供2025年6月至今至少半年以上(含半年)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或劳动合同(协议))。
3.4、类似业绩要求:磋商申请人2023年至今承担过至少2项(含2项)不动产测绘类似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材料)。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3.6、信誉要求:(1)磋商申请人在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驱逐,或因磋商申请人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或因不良业绩被主管部门通报,并处于处罚期内(提供承诺书、相关证明材料(如有));(2)磋商申请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提供承诺书、相关证明材料(如有));(3)磋商申请人没有正在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提供承诺书、相关证明材料(如有));(4)磋商申请人未有商业贿赂记录(提供承诺书、相关证明材料(如有));(5)磋商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提供对应的查询记录截图,并对查询真实性进行承诺)。(6)磋商申请人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对应的查询记录截图,并对查询真实性进行承诺)。(7)磋商申请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对应的查询记录截图,并对查询真实性进行承诺)。
3.7、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联合体。
4、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
4.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北京时间2026年03月20日至2026年03月26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天09时00分至11时30分,14时00分至17时30分。
4.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地点: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办公楼五楼511室。
4.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携带的资料:由经办人持单位授权书原件(加盖单位鲜章)及身份证原件。
4.4、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600元,竞争性磋商文件售后不退,不接受邮寄购买。
5、磋商申请文件的递交
5.1、磋商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磋商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3月31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综合楼2楼开标二厅。
5.2、磋商申请文件须按照磋商须知的相关要求由授权人送达且密封完好,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请文件将不予接受,不接受邮寄送达。
6、发布公告的媒介
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http://www.ynzbw.com/)”上同步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水务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春漫大道
联系人:李桂银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
联系人:吴静
联系电话:0871-653174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