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香料烟有限责任公司梁河生产部办公用房租赁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根据相关规定,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云南香料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云南香料烟有限责任公司梁河生产部办公用房租赁项目(二次)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采购,欢迎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2.1项目名称:云南香料烟有限责任公司梁河生产部办公用房租赁项目(二次)。
2.2招标编号:L53MX0825001655C1。
2.3招标内容及范围:招标人现拟租赁办公用房。租赁房屋面积约600㎡,能满足日常办公、住宿、会议、食堂等需求。办公室、住宿规模10人左右;会议室规模20-30人,可连接视频会议;会客室规模10人左右;厨房和餐厅可分开,餐厅规模满足20人左右。带院场,可停车。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服务要求”。
2.4租赁期限:三年,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止。
2.5租赁地点:德宏州梁河县遮岛镇。
2.6服务质量: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符合招标人实际需求。
2.7项目预算(含税):475500.00元(三年合计)。
2.8资金来源:自筹。
2.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3投标人须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3.4投标人未被中国烟草总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云南省公司、云南香料烟有限责任公司采取禁入措施。
3.5投标人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前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若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则其响应文件无效)。
3.7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以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前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若投标人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则其响应文件无效】。
3.8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输入“行贿”+“当事人”或“单位名称”查询的结果截图为准)。(以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前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存在行贿记录的,则其响应文件无效)。
3.9可供出租的房屋的完全所有权或使用权(如:房屋产权所有证或具有街道、村委会等第三方出具的相关书面证明材料)。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1月03日至2025年11月07日(法定休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
4.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及方式: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至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206室或保山市隆阳区五洲国际广场五洲商务大厦11楼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分公司现场获取招标文件或与代理机构联系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若未能按上述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4.3招标文件售价:400.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提交投标文件及开标
5.1提交投标文件时间:2025年11月25日08:30时至09:00时(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5日09:00时(北京时间)。
5.3提交地点(开标地点):保山市隆阳区五洲国际广场五洲商务大厦11楼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分公司开标厅。
5.4在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送达到指定开标地点的,不予受理。(即超过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不予受理)
六、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烟草总公司云南省公司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如有变更,将通过上述媒介发布;其它网站转载,不具备法律效力。
七、相关费用
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人承担。
八、联系方式
8.1招标人信息
名 称:云南香料烟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建设路174号
联 系 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875-2210023
8.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
联 系 人:周老师、田老师、龙老师、张老师
联系电话:0875-2225018、0871-65370478
九、监督电话
云南香料烟有限责任公司法规科:0875-2210845、纪检监察科:0875-2236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