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大为制焦有限公司炼焦分厂4#捣固机更新项目公开竞争性谈判
成交候选人公示
由云南大为制焦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组织的云南大为制焦有限公司炼焦分厂4#捣固机更新项目公开竞争性谈判(项目编号:B53A00725001231C2)项目,已于2025年12月17日谈判结束,经谈判小组评定,采购人确认,现将成交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成交候选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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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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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候选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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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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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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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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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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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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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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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保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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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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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华锐重工焦炉车辆设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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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6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佰伍拾陆万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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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税率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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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后120个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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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大为制焦有限公司炼焦分厂4#焦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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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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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方质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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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验收证书签发之日起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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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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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锦泽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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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9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佰叁拾玖万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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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税率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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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15个日历天内,供方将合同全部设备运送至需方指定的交货地点;安装时间:到货后15个日历天。捣固机停止使用至开始使用时间3个日历天。因买方原因(例如:项目中停、不及时支付货款)造成的工期延误,交货期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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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大为制焦有限公司炼焦分厂4#焦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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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地交货,安装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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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相关质量标准及要求,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供货要求、技术指标及使用要求,并一次性验收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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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质保期为竣工验收合格12个月或货物到现场18个月(先到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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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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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玺赢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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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佰叁拾万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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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税率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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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后110个日历天。安装时间:到货后15个日历天。捣固机停止使用至开始使用时间3个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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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大为制焦有限公司炼焦分厂4#焦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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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地交货,安装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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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相关质量标准及要求,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供货要求、技术指标及使用要求,并一次性验收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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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质保期为竣工验收合格12个月或货物到现场18个月(先到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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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成交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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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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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候选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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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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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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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华锐重工焦炉车辆设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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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谈判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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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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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锦泽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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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谈判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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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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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玺赢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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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谈判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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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2025年12月20日—2025年12月22日
注:
1、公示期内若无疑异,公示期结束后将确定排序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
2、参与谈判的各供应商如有疑异,可在公示期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递交符合要求的书面质疑材料。
3、请成交人于公示期满后到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211室领取成交通知书,并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及时办理退回谈判保证金等相关事宜。
在此,谨对积极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表示感谢!
采 购 人:云南大为制焦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孙德洪
电 话:13769531972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五华区人民西路328号
联 系 人:崔琳、许淑淇、保瑞华
电 话:0871-65315834、15025141021
邮 箱:yz7b211@163.com
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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