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晋宁区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自来水供水收费收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项目编号:J53A01126001090)
由昆明市晋宁区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组织的“昆明市晋宁区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自来水供水收费收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招标项目编号:J53A01126001090)已完成开标、评标工作;现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公示开始时间:2026年10月09日 公示结束时间:2026年10月13日
一、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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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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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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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化统筹服务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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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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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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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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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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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限不超过9年(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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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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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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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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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超过9年(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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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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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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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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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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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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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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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招标文件相关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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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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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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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招标文件相关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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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该项目中标候选人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1、提出异议的时间: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如有异议的,必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内提出。在公示期内,若无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公示期结束后将按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本项目中标人。
2、提出异议的形式:
在公示期内,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候选人公示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持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至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提交书面异议函。书面异议函应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单位鲜章,异议函应当说明诉求内容并提供相关合法有效的证明(证据)材料及说明。
四、其他公示内容
废标情况: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人或其控股子公司需具备ABS计划管理人相关业务资格[拥有资产管理业务相关业务资格,作为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管理人开展相关ABS业务]”的相关证明材料,不符合资格评审标准,该单位不通过资格评审。
五、发布公示的媒介
本项目的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ynzbw.com/)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介转载的公示及公示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昆明市晋宁区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昆明市晋宁区昆阳街道办事处巨桥路177号
联
系 人:李其颖
电 话:18314526501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
邮 编:650106
联
系 人:吴静
电 话:0871-65317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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