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屯路管网更新工程涉及轨道交通安全影响评估报告编制
成交候选人公示
海屯路管网更新工程涉及轨道交通安全影响评估报告编制(项目编号:D53A00825001028)的评审工作已于2025年02月11日结束。根据评审小组推荐意见,经采购人确认,现将评审情况公布如下:
(公示期为:2025年02月12日至2024年02月17日)
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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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选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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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比报价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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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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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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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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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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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成交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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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万安和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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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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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28日前完成编制工作并提交相关部门审核通过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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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昆明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等相关技术和管理的法规、标准和规定,通过相关部门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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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继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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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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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成交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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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中大设计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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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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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25年2月28日前完成编制工作并提交相关部门审核通过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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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昆明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等相关技术和管理的法规、标准和规定,通过相关部门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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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元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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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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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成交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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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宏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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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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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在2025年2月28日前完成编制工作并提交相关部门审核通过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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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昆明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等相关技术和管理的法规、标准和规定,通过相关部门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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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锐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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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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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决投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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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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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对成交候选人信息有异议,须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内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书面异议。书面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3)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异议,不予受理:
(1)异议人不是所异议采购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异议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
(2)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书面异议未署具异议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以法人名义异议的,书面异议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并加盖公章的;
(4)异议未在公示期内提出的;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
异议事项应客观、真实。若异议人提供的线索和证明材料经核查不实或者与本采购项目无关的,视为恶意异议行为,采购人将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对恶意异议人给予不良信誉记录且不得成为成交人和参与昆明通用水务自来水有限公司后续项目招投标活动。
采 购 人:昆明通用水务自来水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
邮 编:650106
联 系 人:唐家琼、刘洋
联 系 电 话:0871-65339620、65338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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