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53A01126001011柳树箐磷石膏库综合治理项目库尾防渗工程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 2026/3/27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招标公告

柳树箐磷石膏库综合治理项目库尾防渗工程经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云南磷化集团海口磷业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潜在的投标人密封投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形式。

1工程概况

云南磷化集团海口磷业有限公司柳树箐磷石膏渣场最终设计标高为2070m,最大坝高为130m,2006年1月建成投入使用。2020年5月,柳树箐磷石膏渣场扩容后最终堆积标高2100m,设计总坝高160m,属于二等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定的《磷石膏库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指南》及《云南省磷石膏综合治理实施方案(2025—2027年)》要求,到2027年底,要全面完成磷石膏库整治,并实现磷石膏无害化干法堆存。按照政策要求,业主现已完成了《柳树箐磷石膏库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报告》和《海口磷业有限公司柳树箐磷石膏库“一库一策”整治方案》的编制及政府审批。

为确保按政府要求的时间完成隐患治理,并保持生产连续运行,库区防渗须分区进行,前期先对库尾区域滩面及岸坡进行防渗。在库尾防渗施工区域与库前生产运行区域间设置一道分隔坝进行分隔,以确保整个防渗工程顺利实施。

库区岸坡现状地形地貌特征,主要分为原始山坡、弃渣堆边坡两类场地,其中原始山坡以灌木林为主,同时有少量乔木,局部较陡,工程施工范围林木已砍伐。弃渣堆边坡多为单段排土边坡,为便于防渗膜铺设,同时保证边坡稳定性,总体坡度超过1:1.5的区域,采取上部削坡和下部贴坡回填等措施处理。岸坡挖填整理时,应根据总体设计坡度,控制2085m至2090m高程锚固平台的境界。

本工程主要内容包括:库尾磷石膏滩面整平找坡、碾压,高程2085m~2090m锚固平台开挖填筑、临时截水沟开挖,防渗范围高程2080m至锚固平台岸坡清基、边坡修整、铺设磷石膏保护垫层,分隔坝填筑,锚固沟开挖回填,磷石膏挖取及运输,土工格栅及土工防渗膜铺设等。具体以施工图及现场踏勘为准。

库尾防渗工程总价包括但不限于库尾磷石膏滩面整平、找坡、碾压铺膜防渗,高程2085m~2090m锚固平台开挖填筑、铺膜防渗临时截水沟开挖,防渗范围为滩面至锚固平台包括:岸坡清基、边坡修整,铺设磷石膏保护垫层,分隔坝填筑,锚固沟开挖回填,磷石膏挖取及运输,土工格栅及土工防渗膜铺设等施工图范围及招标文件要求的施工及措施有关的一切费用总价为固定包干总价。

投标人依据招标文件和施工图完成所需材料的采购、施工(含工程变更)、“三查四定”内容的整改、工程验收、工程交付(含交工技术文件)、工程缺陷修复、竣工结算等工作,并对本项目的质量、工期、安全、环保、劳动保护、职业卫生、消防、节能、资产清册、工程造价等全面负责,最终向甲方提交质量合格的工程,并协助甲方办理项目环保、安全、职业卫生、消防、节能、节水等行政许可手续和竣工验收工作。

2.招标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库尾磷石膏滩面整平、找坡、碾压铺膜防渗,高程2085m~2090m锚固平台开挖填筑、铺膜防渗临时截水沟开挖,防渗范围为滩面至锚固平台包括:岸坡清基、边坡修整,铺设磷石膏保护垫层,分隔坝填筑,锚固沟开挖回填,磷石膏挖取及运输,土工格栅及土工防渗膜铺设等施工图范围及招标文件要求的施工及措施有关的一切内容

3、工程的质量

符合设计文件要求,满足国家规范及验收标准(如工程施工中有新标准发布生效,按新标准执行)。施工应满足(但不限于)以下规范、规程、规定、标准:

1)《尾矿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864-2013);

2)《磷石膏库安全技术规程》(AQ2059-2016);

3)《磷石膏利用与贮存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 1415-2025);

4)《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5)《尾矿堆积坝排渗加固工程技术规范》(GB51118-2015);

6)《尾矿库在线安全监测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1108-2015);

7)《防渗系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Q/SY1-2003);

8)《土工合成材料应用技术规范》(GB50290-2014);

9)《新国标防渗膜》(GB/T17643-2011);

10)《土工合成材料测试规程》(SL/T235—1999);

11)《土工合成材料 聚乙烯土工膜》(GB/T 17643-2011);

12)《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13);

1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

14)《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DL/T5173—2003);

15)《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试行)(SL176—1996);

16)《水利水电工程验收规范》(SL223-1999);

17)《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

18)《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

其它有关的国家现行设计标准及规范

4、工期

开工日期以甲方或监理下达的开工通知的时间为准,总工期为90日历天。

5投标人资格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须为经国家相关主管部门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类似法定证明文件;

2)投标人必须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项目经理必须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证书并注册在本单位没有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5)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提供对应的查询截图证明材料)最终以开标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查询结果为准。

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招标文件的获取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327日至2026431730分(北京时间),登录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网(网址:www.ynzbw.com),注册登记并通过审核后,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如网上无法操作的,也可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到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511办公室线下获取。

注:

1)建议使用微软的ie8及以上版本浏览器,不要使用第三方浏览器;

2)如果遇到无法网上支付问题,请注意浏览器提示,注意启用银行控件即可;

3)其他问题也可拨打技术咨询电话。

会员注册及问题咨询电话:0871-65376713 联系人:王力(QQ123570528

系统操作及技术问题咨询电话:0871-65388167 联系人:李安定(QQ150320160

地点: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515

2.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3.招标文件售价1000/每份,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4171100分,地点为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楼二楼第1开标厅。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开标时间:20264171100分。

4.开标地点: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楼二楼第1开标厅。

8、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云南磷化集团海口磷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文斌

联系电话:15887126015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人:刘翔、王直洪

联系电话:13769155059

   址: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

E-mail:90897881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