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人民医院动态三维数字化X线摄影系统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保山市人民医院动态三维数字化X线摄影系统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1月1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C53MX0825001458(政采云项目编号:BSZC2025-G1-01148-YZGF-1551)。
2.项目名称:保山市人民医院动态三维数字化X线摄影系统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300.00万元。
4.最高限价:290.00万元。
5.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保山市人民医院根据实际需求,为进一步提升医院的综合实力,现采购相关医疗器械,以更好地为患者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
(2)采购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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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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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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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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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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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价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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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最高限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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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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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保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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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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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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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三维数字化X线摄影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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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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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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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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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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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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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保期≥3年,从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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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技术需求详见本招标公告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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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项目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其生产日期至开箱验收之日需小于等于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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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所有货物的交货。
(4)交货地点:保山市人民医院。
(5)交货方式:交货地点交货并卸货,且需所有货物完成安装、调试、培训及验收等相关工作后方视为交货完成,安装调试所需辅材及工具由投标人提供。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投标人需对所有项目内容进行整体投标,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按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处理。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所有货物的交货,后续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情况完成安装、调试、培训及其他相关事项,并通过项目验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按规定提供小型、微型企业的产品(提供由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其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4投标人需满足政府采购所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相关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不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均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3.5投标人若为所投产品制造商,需提供有效的《辐射安全许可证》,且许可种类和范围包含生产、销售III类射线装置(或III类以上)。投标人若为代理商或经销商,需同时满足如下要求:①提供有效的《辐射安全许可证》,且许可种类和范围包含销售III类射线装置(或III类以上);②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有效的《辐射安全许可证》,且许可种类和范围包含生产III类射线装置(或III类以上);
3.6投标人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代理商或经销商需对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人如果是制造商,需对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范围须对应覆盖本次所投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的生产范围须对应覆盖本次所投医疗器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等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的要求,并提供真实的证明材料。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10月22日至2025年10月29日,每天上午06:00时至12:00时,下午12:00时至23:59时(北京时间)。
2.地点: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线上获取。
3.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注册政府采购云平台账号并登录办理数字证书(CA)。完成数字证书(CA)办理后,投标人需要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绑定数字证书(CA),并在平台上获取采购文件和其他相关采购资料。注:按上述要求获取了文件的投标人视为已合法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政府采购云平台支持多家CA服务商,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云南壹证通CA申领链接:http://yzt.ynsmartcert.cn/cms/yztyzt0011.html,可支持线上、线下办理方式,客服热线400-004-0628(紧急CA办理电话:19987563037)。云南CA申领链接:https://cap.yunnanca.net/login,客服热线:400-6727-666。如果投标人已办理以上任一CA机构的数字证书(CA)且证书处于有效期内,均可直接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绑定,无需重复办理。云南省外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办理的其他数字证书(如:汇信CA、福建CA)可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具体CA支持类型以政府采购云平台规定为准)。
4.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11月1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开标地点):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五洲国际广场五洲商务大厦11楼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分公司开标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及代理服务费
(1)投标保证金
①投标保证金金额:3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万元整)。
②允许投标人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保证保险、转账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以非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提交细则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内容。
(2)采购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除上述费用外,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内容。
2.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上发布。
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投标人按规定提供小型、微型企业的产品(提供由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其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采购政策:《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开标事宜
(1)因未注册、未办理数字证书(CA)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需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及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及文件上传等操作,并确保投标文件上传成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的经办人联系方式。
(3)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通过智能开标的方式远程线上参加开标会议。
(4)任何因忽视或误解或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未上传或已上传但未按要求进行解密或未按规定的流程进行操作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政府采购云平台及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操作过程中,如有任何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进行咨询。服务热线:95763。
5.政府采购意向公开情况
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云南省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云财采〔2020〕30号)的要求,本项目已于采购活动开始30日前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公开了政府采购意向,网址如下:http://www.yngp.com/viewPurchaseInfo.html?sys_purchaseintention_id=-19d66752.19537ab07ff.1b17。
6.监督电话
保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0875-2216045。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时的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保山市人民医院
地 址:保山市隆阳区青阳路与龙泉路交叉口
联系方式:官老师 0875-21289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
联系方式:0875-22250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燚飞、符晓芳、田富伟、刘祖豪、张磊、杨磊、龙翔、张志超、曹慕蓉
电 话:0875-2225018
招标公告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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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三维数字化X线摄影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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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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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及技术参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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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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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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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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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于临床X射线数字化摄影、透视、动态点片、动态摄影等多功能检查,具备自动全脊柱与全下肢二维拼接功能;悬吊机架结构,可电动切换机架的立位拍摄及卧位拍摄,具备一键自动摆位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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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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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平板探测器(立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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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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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测器尺寸≥500mm×41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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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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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素尺寸≤140μ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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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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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QE≥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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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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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集灰阶度≥16bi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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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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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间分辨率 ≥3.7lp/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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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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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集距阵≥3000×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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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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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集速率≥20帧/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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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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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动态数字化透视及静态拍片功能(动静态可相互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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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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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主机同一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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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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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线动态平板探测器(卧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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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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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测器尺寸≥420mm×42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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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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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素尺寸≤100μ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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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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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QE≥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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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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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集灰阶度≥16bi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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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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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间分辨率≥5.0lp/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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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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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集距阵≥4000×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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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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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集速率≥20帧/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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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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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无线传输或有线传输,探测器可移动,可自动曝光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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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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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消除平板探测器线噪声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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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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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平板探测器通讯控制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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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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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动态数字化透视及静态拍片功能(动静态可相互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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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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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主机同一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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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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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 线球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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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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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管最大功率:≥100k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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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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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小焦≤0.6x0.6mm、大焦≤1.2x1.2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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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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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极最大热容量≥400KH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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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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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极旋转速率≥9700转/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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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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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压发生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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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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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压发生器功率≥80k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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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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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管电压可调范围:40~150k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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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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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视管电压可调范围:40~125k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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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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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频高压发生装置逆变频率≥500kH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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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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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摄影输出电流≥1000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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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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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透视输出电流≥40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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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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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电流时间积≥1000m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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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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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时间范围:最小曝光时间≤1ms,最大曝光时间≥10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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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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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发生器关机保护功能和发生器曝光保护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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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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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主机同一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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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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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管悬吊支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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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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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悬吊天轨吊架,全电动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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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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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管架垂直运动距离≥120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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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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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管架水平移动行程≥310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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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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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架旋转范围≥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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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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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管套可沿水平轴旋转范围≥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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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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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临床常用自动摆位功能≥11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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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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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板探测器盒可旋转范围≥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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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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卧位(SID)最大≥130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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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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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位(SID)最大≥180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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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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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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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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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脚踏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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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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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手支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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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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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台操控系统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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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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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近台操控彩色触摸屏,屏幕尺寸≥11英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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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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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幕显示可依据重力方向自动调整显示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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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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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患者的详细登记信息显示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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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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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机架位置信息显示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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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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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曝光参数(kV,mA,mAs等)调整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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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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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摄影部位选择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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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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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体位图引导摆位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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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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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患者体型选择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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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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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限束器临床常用照射野快速切换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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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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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一键摆位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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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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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近台操控彩色触摸屏摄影后图像显示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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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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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式升降摄影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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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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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向浮动床面板,浮动床面移动范围:纵向≥900mm 、横向≥26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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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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滤线器纵向范围≥53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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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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床面板下表面至平板探测器接收面距离≤65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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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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床面最大承重≥ 250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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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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床面板解锁方式:脚踏方式电磁解锁,非内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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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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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平板在线充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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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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床面升降行程≥40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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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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床面最低距地≤50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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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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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束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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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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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双模式操作,手动和自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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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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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源采用LED光点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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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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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SID=100cm情况下,最小视野应≤2mm×2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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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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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SID=100cm情况下,最大照射野应≥430mm×65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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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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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激光定位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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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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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线遥控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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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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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控制探测器运动、X射线管组件运动、升降摄影床升降运动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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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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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实现临床常用拍摄位置自动转换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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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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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限束器照射野的调整与控制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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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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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控制限束器LED光点灯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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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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遥控器装置附近具有应急停止控制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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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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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类型:无线射频遥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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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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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像处理系统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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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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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ndows操作系统,软件采用全中文操作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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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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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检病例管理:具有病例查询、病例刷新、病例登记、检查和急诊、职业病检查、待检病例显示列表的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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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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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压发生器控制与系统操作高度集成,可在系统界面上进行高压发生器曝光参数的调节、设置和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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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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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有图像放大及漫游功能、曝光参数记录和显示功能、边缘增强功能、窗宽窗位调节功能、图像翻转及旋转功能、图像正负像翻转功能、图像标注功能、图像LUT曲线调节功能、病人手动登记及信息管理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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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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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辐射剂量的记录和显示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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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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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统计功能,可统计曝光数量,拍摄部位,拍摄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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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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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儿科摄影的临床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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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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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尘肺摄片专用模式协议(一键切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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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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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多种临床采集程序协议,如消化道检查、胰胆管检查、肾盂检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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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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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DICOM图像导出、移动硬盘存储和刻盘等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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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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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DICOM3.0:WORKLIST,MPPS,存储确认等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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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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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自动发送故障代码或错误代码给智能售后服务系统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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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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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支持远程升级、远程故障诊断和故障处理、远程桌面协助、远程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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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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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集软件可全面兼容RF、DR等全部X射线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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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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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多层图像分析技术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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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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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通道频域滤波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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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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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自动电子剪切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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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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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站软件终身免费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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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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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功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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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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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图像均衡技术和低剂量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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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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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负重位三维图像拼接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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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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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智能自动增强功能、组织均衡处理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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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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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站立位下多个部位锥形束三维断层扫描与成像功能,具备负重位下双膝关节、双踝关节、双髋关节等多部位三维扫描与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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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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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MPR多平面重建、MINIP和MIP最大密度投影重建、VR体绘制功能、3D预览功能、横截面测量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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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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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3D重建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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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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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集角度≥180°,图像帧数≥100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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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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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重位三维成像系统FOV≥430mm,重建区域≥200mm×20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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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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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AI智能Cobb角测量与AI智能下肢力线测量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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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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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骨图像拼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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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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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患者拼接台,背板具备测量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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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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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胸片位拼接及平床位全自动拼接功能,图像拼接功能中,具备自动拼接/手动调节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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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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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邻两次拍摄射线野重叠区域小于6cm,图像拼接处应有对应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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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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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视化摄影系统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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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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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隔室实时观察患者摆位及可视化曝光功能,具备隔室可视化一键摆位和运动控制功能,具备隔室可视化点击拍摄部位,设备自动摆位功能,具备隔室可视化视野范围调节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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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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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患者检查部位中心高度自动识别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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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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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患者体位和姿态自动识别及设备自动摆位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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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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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辅助诊断功能及质控功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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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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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需外网仅需内网部署,可实现PACS硬核功能和智能AI临床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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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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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图像诊断系统可实现影像数据管理和报告功能,可快速查询服务器与数据库的DICOM图像,提供报告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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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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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图像浏览功能,可使用箭头、方形等工具标注影像,具备头部、腹部、肺部、骨骼、胸腔等预设灰度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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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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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个人历史检查数据记录,可实现对历史影像进行追加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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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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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阳性描述句与病灶图像链接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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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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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胸部智能AI辅助诊断,可实现对胸部影像的肺结核、尘肺、气胸、肺不张、肺炎、胸腔积液等病症的检测,自动实现对胸片病灶区域的勾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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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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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骨抑制智能AI诊断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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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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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报告文本自动纠错提示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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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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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软件终身免费及时更新、升级及换代(包括脊柱、骨盆、双下肢二维及三维AI自动测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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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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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龄AI(儿童手部X射线影像骨龄辅助评估软件)要求(数量1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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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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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产品制造商具备软件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NMPA三类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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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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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骨龄图像质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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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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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1份骨龄评价报告时间≤6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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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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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骨龄智能评估误差范围在±1.0岁,人工智能模型评判准确率≥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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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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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TW3标准、RUS-CHN标准、RUS-CHN体育总局标准进行骨骺预测分级,包括R系列和C系列;根据GP图谱法进行骨骺整体预测分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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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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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医用X线立式摄片架防护装置(防护屏)要求(数量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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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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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护帘铅当量≥1.5mmP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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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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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护帘尺寸:上铅玻璃尺寸≥600×330mm,下铅玻璃尺寸≥600×40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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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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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7×14,10×14,14×14,17×14及自定义拍片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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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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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电限位保护精度≤±1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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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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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光自动跟踪探测器定位,通过WIFI通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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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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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线的屏蔽效率大于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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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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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一键常规模式、一键低位模式、一键高位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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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
|
具备自动防夹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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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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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工作站要求(数量2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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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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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显示器尺寸≥ 30.4英寸,分辨率≥6MP(3280x2048像素),最大亮度≥1050cd/m?,校准亮度≥600cd/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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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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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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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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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保期≥3年,从验收合格之日起算;质保期内需提供原厂售后服务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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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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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完成与医院信息系统PACS连接,连接需要的软、硬件费用及端口开通费等所有费用包含在本次投标报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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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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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保期内每年提供不少于4次巡检、维护、保养;根据需要提供现场或集中技术培训,包括操作培训和维修培训等,所有费用包含在本次投标报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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