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编号: |
GC530000202400356001001 |
标段名称: |
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国家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建设试点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4-11-20 17:00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12-04 09:00 |
开标地点: |
二楼网上开标室6号(投标人不到现场)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277.19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招标范围:完成本次招标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内容包括详细勘察、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管理、安全评估、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节水措施方案编制及水土保持监测、节能评估和工程监理。相关成果文件需按项目所处位置分别报西山区和官渡区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批,并获得相关批复。 (1)勘察范围:根据工程建筑物提出详细的岩土工程资料和设计、施工所需的岩土参数对建筑地基作出岩土工程评价,并对地基类型、基础形式、地基处理、基坑支护、工程降水和不良地质作用和防治等提出建议,并出具完整的符合国家相关地质勘察要求的勘察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进出场、勘察钻探平台整平、场内设备搬迁,勘察测量放孔,勘察孔施工,青苗赔偿,标准贯入试验,静力触探试验,土壤氡检测,孔内波速及地脉动试验,勘察报告编制,报告图审及后期服务等工作并承担勘察缺陷责任等,完成发包人确认的满足设计要求的所有勘察任务,并保证通过施工图专项审查。 (2)环境影响评价:完成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国家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建设试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含大纲)的编制、深化、修正、报批和审批工作。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环评报告书编制、环境现状监测、环评报告公示、环评报告书技术评审、环评验收、备案等涉及项目环评的有关工作。 (3)项目管理:应符合《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17)的有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前期咨询管理、报批报建管理、建设项目策划管理、组织协调管理、设计与技术管理、投资管理、信息管理、风险管理、收尾管理等工程全过程项目管理咨询服务。 (4)安全评估:依据安全设施设计编制导则等相关规定,编制包括但不限于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安全预评价(或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综合分析报告),安全设施设计编制、安全设施验收评价相关报告,并负责确保安全预评价通过行业专家评审及获得相关行政部门批准,确保安全设施验收顺利通过。 (5)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节水措施方案编制及水土保持监测:具体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通过对拟建工程范围内及周边地质、地形、地貌、土壤、植被气象和水文条件及基本特征的调查,分析和研究,查清拟建工程范围内的水土流失程度及防治情况,预测建设工程可能导致水土流失的面积和总量,以及水土流失危害程度,针对性地提出水土流失防治和全程监测措施,作出防治结论和建议,形成《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根据《昆明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昆明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处罚办法》《昆明市再生水管理办法》和《昆明市雨水收集利用的规定》,编制节约用水措施方案。在建设工程周期内做好项目全程监测服务,在建设工程中,按照规定的监测频次(率),对造成的扰动土地情况、水土流失状况、水土流失防治成效、危害等进行监测,并将监测报告定期上报当地行政主管部门。 (6)节能评估: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例以及有关技术规范负责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国家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建设试点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的编制、评审、修正、报批和审批工作,直至取得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批复文件。 (7)工程监理: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施工准备阶段(勘察、设计等)、施工阶段、保修阶段(包括缺陷责任期内)等全过程监理服务、设计管理协调、项目信息(含档案)管理以及项目整体验收及各专项验收管理、配合发包人完成工程结算工作、项目维保管理等,招标人保留调整以上招标范围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予以配合且不能据此提出任何索赔要求。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无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联合体要求: |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承担本项目监理任务的单位,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含2家),并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一并提交招标人。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成员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成员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两个及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成员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
资质要求: |
1.监理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扫描件) 2.勘察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提供证书扫描件)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1.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管理负责人要求:须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不可兼任总监理工程师)且注册在本单位,出具在投标企业的劳动合同及2024年1月至今任意6个月社保证明材料(提供证书、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扫描件) 2.总监理工程师要求: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专业: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且注册在本单位,出具在投标企业的劳动合同及2024年1月至今任意6个月社保证明材料(提供证书、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扫描件)。 3.勘察负责人要求:须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且注册在本单位,出具在投标企业的劳动合同及2024年1月至今任意6个月社保证明材料(提供证书、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扫描件)。 |
业绩要求: |
/ |
其他: |
1.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机构。(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2.财务要求:提供2021年-2023年度任意二个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财务报表附注,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2年的,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成立至今的会计报表) 3.信誉要求:(1)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提供承诺书)。 (2)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后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审查)。 (3)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十九条整治措施的通知》(云建质[2023]1号)对在云南省内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得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合格后,应当逐级向属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核,经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通过后,方可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后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审查)(4)投标人拟派本项目人员须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无挂证行为承诺书。若存在挂证行为的,一经查实否决其投标或取消中标资格,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罚。(证书有关情况可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https://jzsc.mohurd.gov.cn/home,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https://zlaq.mohurd.gov.cn/,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培训管理信息系统https://rcgz.mohurd.gov.cn/,各省市区行政主管部门官方网站查询)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