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代理业务范围


【信息时间: 2012/12/1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政府采购代理业务范围

从事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等采购代理业务,以及政府采购咨询、培训等相关专业服务。招标代理机构经财政部门确认资格后确认资格后确认资格后确认资格后,可以从事原招标代理业务范围以内的政府采购项目的招标代理事宜;也可经财政部门审批资格后,从事原招标代理业务范围以外的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事宜。

招标代理机构以外的机构经财政部门审批资格后,可以从事招标代理机构业务范围以外的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事宜;也可以在依法取得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后,从事招标代理机构业务范围以内的政府采购项目的招标代理事宜。

取得乙级资格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只能代理单项政府采购预算金额100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